化學工程學院實驗中心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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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化學工程學院實驗教學及科學研究的水平,推進實驗室中心的改革和建設,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實驗室工作“鞏固、深化、提高、發(fā)展”的要求,整合現(xiàn)有學院公共實驗室資源,以學校實驗室管理辦法為指導,引入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實驗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構建高水平的實驗技術平臺,特制定本實驗中心管理辦法。
第二條學院實驗中心納入學院建設總體規(guī)劃,與人才培養(yǎng)及學科建設協(xié)調發(fā)展。
第二章目標
第三條建立省內先進的科研與實驗教學資源共享平臺和管理體制。為學院科研與實驗教學提供有力支撐,推動學院教學、科研水平跨越發(fā)展。
第三章職?責
第四條建立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實驗教學體系,建設滿足現(xiàn)代實驗教學需要的高素質實驗教學隊伍,建設儀器設備先進、資源共享、開放服務的實驗教學環(huán)境,全面提高實驗教學水平和實驗室使用效率。
第五條參與實驗教學計劃的制定。按照實驗教學要求,完善實驗指導書、實驗教材等教學資料,負責實驗準備,協(xié)助專任教師講授實驗教學課程,承擔本學院參與實驗本科生約5%實驗報告的批改,保證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在完成正常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科學研究、開展新型教學實驗裝備的研制、設置開放式實驗課程,開展學術研討、學術交流等。根據(jù)學科的發(fā)展、社會的需求,及時開展或協(xié)助專業(yè)教師對實驗教學內容進行研究與更新。
第七條根據(jù)實驗教學需要,制訂實驗室建設規(guī)劃,提報實驗室建設方案,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學院本科專業(yè)實驗室等公共實驗室資源的調配與管理。
第八條在學院統(tǒng)一組織協(xié)調下,作好新增儀器設備、實驗裝備的論證、購置、安裝及培訓工作。
第九條負責實驗中心所屬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提高儀器設備利用率;負責組織全院儀器設備的計量標定工作。
第十條負責實驗室儀器設備賬、物、卡的管理和實驗室基本信息的收集、統(tǒng)計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的管理與使用,具體管理辦法按照《昆明理工大學化學工程學院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管理與使用辦法》執(zhí)行。
第十二條負責學院實驗室的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負責實驗技術人員和實驗室管理人員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管理體制
第十四條學院實驗中心在學院主管實驗室副院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實驗室主任1名。
第十五條實驗中心根據(jù)專業(yè)培養(yǎng)方向、儀器功能,可設若干實驗室、功能室。實驗中心所屬實驗室的建立、調整或撤消,必須經(jīng)學院主管領導批準。
第五章中心主任任職資格及職責
第十六條實驗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設主任1名;由學院提名、聘任。
第十七條實驗中心主任職資格:
1.專職實驗員。
2.副高及其以上職稱。
第十八條實驗中心主任的主要職責:
1.全面負責實驗中心工作,負責與教學系(中心)協(xié)調,高質量完成本科實驗教學工作;做好科研大型共用設備儀器的服務工作,實現(xiàn)資源共享,提高設備利用效率。
2.組織制定實驗室建設規(guī)劃和年度、學期工作計劃(包括年度經(jīng)費使用計劃,儀器設備申購計劃等),并負責計劃的組織實施和檢查執(zhí)行情況。
3.組織編制有關實驗室建設、實驗室經(jīng)費預算。
4.領導并組織完成本辦法第三章規(guī)定的實驗中心應承擔的各項任務。
5.負責實驗中心專、兼職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及培訓、考核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資產管理工作。
7.負責全院實驗室的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工作。
9.做好中心管理工作記錄,組織完成實驗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和上報工作。
第六章人員管理
第十九條實驗中心人員的編制,由學院會同學校人事處根據(jù)學校相關規(guī)定確定。
第二十條實驗中心主任有權對中心內部人員、物資、設備等進行調配、管理。
第二十一條實驗中心各類人員應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及分工細則。專職實驗人員應建立崗位日記。
第二十二條實驗中心要抓好實驗技術隊伍的培訓。
第二十三條按照《化學工程學院實驗室崗位績效考核評價及分配方案》對實驗員進行年度考核。
第七章資源管理
第二十四條實驗中心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對專任教師使用科研經(jīng)費購置的設備進行臺賬管理。
第二十六條實驗中心對實驗中心所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負責,負責教學實驗所需的儀器設備、實驗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申報與使用。
第二十七條實驗中心儀器設備、實驗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由中心主任指定專人(設備管理員)負責。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管理要做到帳、物、卡相符,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有專人管理,對儀器設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完好率不得低于90%。
第二十九條嚴格執(zhí)行學校有關儀器設備購置、報損、報失、報廢等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適時提出實驗室環(huán)境條件改造計劃,并做好修繕項目的監(jiān)督、驗收工作。
第三十一條在儀器設備管理中,應體現(xiàn)專管共用、資源共享的原則。
第八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實驗中心主任是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的責任人。
第三十三條實驗中心按照相關規(guī)定,負責起草、修訂并完善《化學工程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細則》。
第九章績效管理
第三十四條實驗中心實驗員的科研績效計算方法與專任教師崗位科研績效點計算方法一致,超出院標部分,按專任教師每個績效點的50%單列計算績效工資。
第三十五條實驗中心實驗員的實驗教學、實驗室管理等采用評價表打分的辦法進行,占實驗中心績效工資總額的60%~80%。
項目
| 實驗教學
| 實驗室、藥品安全
| 固定資產、儀器管理
| 服務
|
占比
| 50%
| 10%
| 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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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大型儀器維護,從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過渡,2014~2015年度,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規(guī)范的大型儀器室;2016年后,采用收費考核大型儀器的使用效率。占實驗中心績效工資總額的20%~40%。
第三十六條根據(jù)每年的工作重點,設立一定的獎勵性績效,具體項目和辦法按年度下達和考核。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學院綜合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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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學院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