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儀器設備維修管理工作,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實行實驗員——實驗室——學院——學校四級維修管理制度。
第三條學校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及各種裝置不能使用時,應由故障發(fā)現(xiàn)者向?qū)嶒炇夜ぷ魅藛T如實報告并經(jīng)核實后,填報《昆明理工大學教學儀器設備檢修
申報》,并以作為各級維修的依據(jù)。
第四條對發(fā)生故障的儀器設備進行檢修(包括對儀器設備進行日常維護)時,首先應由負責使用管理該設備的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維護、修理、排除故障、恢復性能,并將檢查維修情況如實登記《昆明理工大學儀器設備檢修記 錄》,作為儀器設備檢修技術資料保存,同時作為該實驗人員的工作量考核依據(jù)
第五條實驗室工作人員自己不能修復的儀器設備,應及時向?qū)嶒炇抑魅稳鐚崍蟾妫徊⒂蓪嶒炇抑魅谓M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檢查修理,盡快恢復正常使用。實施維修的人員應如實將檢修情況記入《儀器設備檢修記錄》,作為儀器設備檢 修技術資料保存及作為該維修人員工作量考核的依據(jù)。
第六條對實驗室不能修復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主任向院報告后,由院組織人員進行檢查維修,使其盡快恢復正常使用,并由實施維修的人員將檢修情況記入《儀器設備檢修記錄》,作為儀器設備檢修技術資料保存及作為參加維修的實驗人員工作量考核的依據(jù)。
第七條對學院不能維修的儀器設備,由院主管實驗室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后,由學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校實管處組織維修。學校實管處實施維修后,將維修情況如實記入《儀器設備檢修記錄》,作為儀器設備檢修技術資料保存及作為參加維修的實驗人員工作量考核的依據(jù)。
第八條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原則上由實驗室專職技術人員進行維護、維修或由專業(yè)網(wǎng)點協(xié)助維修。非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專職人員,只宜參加技術檢修會診或技術咨詢,未經(jīng)校、院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動手拆修,以免擴大儀器設備故障。
第九條參與各級維修工作人員,應本著實事求是和科學嚴謹?shù)呢撠煈B(tài)度對故障儀器設備進行檢修,在未了解故障狀況或?qū)σ阎收蠠o法排除時,應維持儀器設備現(xiàn)狀,逐級上報,以防擴大故障狀態(tài)。嚴禁不懂裝懂、私拆亂卸,對擅自檢修造成人為故障者,要追查原因后嚴肅處理。